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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城大路、锦绣街、鹿乡街延伸段道路排水工程已由东发改字[2010]1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丰县城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中央专项、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江城大路、锦绣街、鹿乡街延伸段道路排水工程。 2.2 标段划分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1-03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04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工程项目信息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含网址)为准(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3.3 01-03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证;04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但项目经理不得重复。 3.7 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携下列资料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窗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同等大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此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仅限01-03标段); (4)01-03标段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04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7)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8)外埠企业入吉备案证明材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1标段:招标文件2000元,图纸1500元;02、03标段:招标文件1500元/标段,图纸1000元/标段;04标段:招标文件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上午9:00分,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丰县城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东丰县东丰镇药业大街2600号 联 系 人:杨波 联系电话:1301929393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时代大厦1905室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5931296 监管单位:东丰县住建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期:2017年8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