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桐乡市城镇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龙翔街道2017年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桐乡市龙翔两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三、代理单位: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四、补充通知内容:
1、网站招标公告中“3.6投标人在交退投标保证金、开标、询标等招投标活动和办理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务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和所在企业的《交易席位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3.7未办理《交易席位证》和《交易员证》的,请及时办理。详见http://www.zjtxztb.gov.cn/txcms/znjsgc/3041.htm。”删除。
2、招标文件前附表4.2.1投标文件的递交中,“[如是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经建设项目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书)]”中“及社保证明”删除。
3、招标文件P75页,授权委托书格式中:“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17年5月、6月、7月)内该委托代理人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删除。
4、招标文件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中增加:“资格审查须提交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延续注册期间,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2017年5月、6月、7月)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以上原件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一起装袋密封(无需装订)。”
5、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1资格评审中,增加资格审查内容:“(20)未提供委托代理人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的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单位和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
以上补充通知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中有不相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单位:桐乡市龙翔两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核备单位:桐乡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