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 新河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迎宾街建设工程(雨污管道) 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新行批审字【2017】14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新河县惠民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新河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迎宾街建设工程(雨污管道),铺设雨污管道各1000米。
2.2监理周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拟投标企业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文本附《报告》样式)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须在招标公告期内打印),作为投标材料一并提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9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及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2室报名并核验原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
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须在招标公告期内打印)。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河县惠民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师蓥
电 话: 0319-4755020
招标代理: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石建英
电 话: 0311-85698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