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迎宾街建设工程(雨污管道) 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新行批审字【2017】1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惠民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新河县惠民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河县境内;起于国际新城小区—南终于滨河南路、北终于污水处理厂。
2.2、建设规模:铺设雨污管道各1000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拟投标企业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文本附《报告》样式)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作为投标材料一并提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公司在册证明:如养老保险证书或注册证书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 及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 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2室 报名并核验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
(6)《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须在招标公告期内打印)。
注:查看上述报名资料及原件仅是对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初步确认,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初步确认合格的投标人准予报名,投标人是否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确认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9月26日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河县惠民保障性住房投资
联系人:白师蓥
电 话: 0319-4755020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人: 石建英
电话: 0311-85698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