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法人资格的环卫服务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至少含一项)
1.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出具人社局或税务局证明。
1.4.投标人须自有符合标准的清洗车、洗扫车、垃圾车等环卫作业车辆,承诺配备市对区要求的车辆数。
1.5 投标人需持有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资格服务许可证;
1.6 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从事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单年合同额在1000万及以上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开具日期在公告期内,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5、投标人若具有子公司,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人员、车辆、资质、业绩及其它资信具有同等效用。
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公告期:自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8:30至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 年9月26日上午9:30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010944600026
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行 号:31349700866
(2)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402497002016
注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以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