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榆林市榆阳区东风煤矿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土建工程 |
|
招标人 |
榆林市榆阳区东风煤矿 |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已由榆区政发改发[2016]548号文、临时建字第610802201700011号及榆区煤函[2015]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本项目共设一个合同标段,建造一层设备楼,独立基础。有效工期90天,建设地址:金鸡滩镇上河村,东风煤矿厂区内。项目概算价243万元(概算价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一、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省外企业执行相关准入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14年—至今)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二项,其中建造师业绩不得少于一项。注: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不得少于本项目概算造价,投标单位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原件必须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及网上可查询。 三、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5)业绩证明材料;6)检察机关有效期内“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7)2014年-2016年度每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8)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省外企业另须提供“企业入陕备案”;10)投标申请人到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必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法人到场需提供:法人证或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建造师到场报名需提供: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上述证件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逐页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贰份)。 四、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式和办法:资格预审(合格制)。 六、本项目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参与招标人本期公告中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申请。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和地点 |
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17:00 时止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双休、节假日除外) |
|
榆阳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新建北路中赢广场对面城皇庙滩2号院) |
|
|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赵艳 13991096056 0912--3648998 |
|
交易场所及地址 |
榆阳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
监督机构 |
榆阳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0912-32836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