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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套)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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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费(含操作间等设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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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污水处理设备安装费(含操作间等设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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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污水处理设备配套安装的土建工程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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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测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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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生产费 |
总额 |
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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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计总计 |
2.设备采购及安装费中包括设备费采购费、安装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
3.第三栏“污水处理设备配套安装的土建工程费”报价,是指安装设备所发生的土建工程等一切费用。
4.检测费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所必须对处理后的污水所进行的检测所需费用,不足部分将视为投标人在报价中已考虑。
5.操作间必须为地埋式操作间。
6.设备采购及安装、配套设备安装的土建工程及检测费等报价中必须包含投标人所发生的税费,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在报价中已包含该费用,将不另行支付。
7.为达到第六章“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流程及一体化设备技术参数建议”中规定的内容(含各类设备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应由投标人在投标标价中予以全面考虑,招标人将不单独计量支付。
8.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备件、管道、连接件、电缆、配电箱、开关等材料均应在报价中予以考虑,招标人将不单独支付。
9. 安全生产费按最高限价的1.5%计算,以总额价的形式已填入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不得修改,如修改,按废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投标人将填写好单价的工程量清单保存并打印,然后再装订到投标书中。
二、取消招标文件第53页投标分项报价表,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日期)修改为2017年10月11日9:00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经公证的授权书原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于当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并将上述证件原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提供给招标人进行审查,如递交投标文件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或携带上述证件不齐全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款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及4.1.2条款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