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庵东镇工业园区雨、污水管网维修项目(二期)工程已经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批文号为 甬新经投【2017】145号,招标人为 慈溪市庵东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庵东镇人民政府自筹及新区财政按相关政策补助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慈溪市庵东镇工业园区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环区南路、纬一路、纬二路、纬三路、镇南横路、十甲路及二三大街共七条道路的雨、污水管网维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本次招标造价合计约299万元;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已列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1名,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项目。
3.2.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安全员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C证)】、市政专业质量员1名、市政专业施工员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工程类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1 2014年9月1日以来(指合同签订日期)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0万元(含)以上类似管道检测项目(须含CCTV管道检测内容)业绩。
3.3.2 2014年9月1日以来(指合同签订日期)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0万元(含)以上类似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必须具有局部点状非开挖修复和CIPP整转修复工艺)业绩。
3.4 其他要求:须配备1台管道(窨井)CCTV检测设备(管道机器人),配备1辆管道疏通(清洗)车、有限空间作业人员3名,潜水员1名;非开挖修复设备1台。以上设备允许租赁、人员允许劳务分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7年 9 月 25 日至2017年 9 月 29 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除双休、节假日)。
4.2 报名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庵东镇文体中心一楼,庵东镇邮电路与历崔线交叉口向东)。
4.3报名资料:具有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相关信息卡,由交易员持本人身份证报名,同时提供《庵东镇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见附件);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表格需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上述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2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庵东镇平台)浏览,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5.9万元 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招标编号: 庵1723 ),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到帐截止日期2017年 9 月 29 日。(逾期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名)。
收 款 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388371893329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区间法 。
7.3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输入并通过审核,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7.4投标人宁波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的(如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对宁波市系统等级进行调整时,以调整文件为准),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7.5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6 2012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中的有关记录。
7.7 投标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单位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7.8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职称证书及2017年5月 – 2017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7.9投标人须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要求办理建筑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其相关信息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纳入统筹管理企业)或宁波杭州湾新区(未纳入统筹管理企业)审核通过。
7.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并说明原因。
7.11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慈溪市庵东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慈溪市庵东镇
联系人: 陈 工
电 话: 0574-6347824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科技路18号智慧谷科技广场20幢3楼
联 系 人: 沈 工
电 话: 0574-63989150
传 真: 0574-63989198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 联系电话: 0574-63471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