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含烃类污油集气站安防系统改造项目 |
| 项目编号 |
2017-0212164-DQYT-0015537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根据第一采气厂数字化集气站运行管理要求,对第一采气厂含烃类污油集气站安防系统进行改造。第一采气厂共有15座含烃类污油集气站,其中13座集气站地层采出水罐区安装的摄像机均为模拟摄像机,由于模拟摄像机像素低,监控图像辨识度差,而地层采出水罐属于重点关注区域,目前的监控设备无法满足监控需求;集气站语音广播系统的音柱扩音效果较差,语音无法覆盖整个集气站生产区域;集气站采出水卸车池缺少接地报警装置。针对上述问题,需将采出水罐区的摄像机更换为防爆网络高清摄像机,将音柱更换为大功率扬声器,在集气站站外采出水装车区域安装接地报警装置。控制总价:40.58万(不含税、不含甲供料)主要内容包括:对第一采气厂15座含烃类污油集气站安防系统进行改造,将采出水罐区的摄像机更换为防爆网络高清摄像机,将音柱更换为大功率扬声器,在集气站站外采出水装车区域安装接地报警装置。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3 施工地点:陕西省靖边县、内蒙古乌审旗境内;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 12 月 10 日。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ZB2017-CQ1C026的招标文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务证照齐全; 3.2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 3.3具备在投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3.5投标人人员配置符合要求;(见公告附表) 3.6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3.7企业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3.8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9-25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9-29 16:30:00.0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与明光路交叉口中登文景大厦A座7层,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请携带银联卡。投标单位开据发票需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 5.3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5.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0-18 09:00:00.0 |
|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与明光路交叉口中登文景大厦A座7层开标大厅; 6.2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 六. 开标 |
| 招标人: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 |
|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10-18 09:00:00.0 |
开标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与明光路交叉口中登文景大厦A座7层开标大厅; |
| 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
邮编: |
163453 |
| 联系人: |
赵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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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3263583512 |
传真: |
13263583512 |
| 电子邮件: |
13263583512@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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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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