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嘉鱼县各乡镇的快速发展,用水量的不断增加,污水排放量也不断增加。由于乡镇污水干管系统不尽完善和甚至部分乡镇尚无污水处理厂,每天仍有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内河道,对城市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也加剧了地面水及地下水的污染,直接危害生态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提出关于“补齐农村环境治理的短板,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的要求。同时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17年3月下发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7]6号)中提出“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实现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覆盖”的工作目标。
嘉鱼县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统筹建设生态文明县城,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修复沿江生态环境,规划建设全域污水处理工程。全县各乡镇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的建设,本项目即为正在筹备建设的官桥镇、潘家湾镇、簰洲湾镇、渡普镇、新街镇、高铁岭镇、陆溪镇7个乡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工程,远期规划建设县污泥集中处置站。
根据《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488号)和《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0号),国家鼓励在水污染防治领域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对提高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污水治理的精神,积极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范水污染防治领域PPP项目操作流程,完善投融资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大投入。结合嘉鱼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情况,本项目嘉鱼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采用PPP模式。
随着嘉鱼县乡镇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乡镇建成区人口和污水量迅速增加,大量未经处理污水由传统沟渠排入区域水体,最终排入长江,对地面水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项目的建设从根本上是为解决大量未经处理的影响水环境质量而筹划的。
二、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经由嘉鱼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本项目已经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已经由嘉鱼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可进行项目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嘉鱼县人民政府授权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湖北昀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社会资本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嘉鱼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PPP项目
2. 项目授权主体:嘉鱼县人民政府
3. 项目实施机构: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采购人: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政府方出资代表: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7.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PPP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嘉鱼县七个乡镇(官桥镇、潘家湾镇、簰洲湾镇、渡普镇、新街镇、高铁镇、陆溪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PPP项目,远期再新建县污泥集中处置站。
1)、污水处理厂厂区
主要构筑物包括格栅池、调节池、AAO池、滤布滤池、消毒池、污泥池、设备间、管理房等。
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及占地技术指标
|
序号 |
名称 |
工艺 |
近期处理规模(m3/d) |
远期处理规模(m3/d) |
|
1 |
官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A/A/0工艺+高效混凝沉淀+滤布滤池 |
400 |
1000 |
|
2 |
潘家湾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A/A/0工艺+高效混凝沉淀+滤布滤池 |
3000 |
7200 |
|
3 |
簰洲湾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A/A/0工艺+高效混凝沉淀+滤布滤池 |
800 |
1200 |
|
4 |
渡普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A/A/0工艺+高效混凝沉淀+滤布滤池 |
800 |
1500 |
|
5 |
新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A/A/0工艺+高效混凝沉淀+滤布滤池 |
300 |
500 |
|
6 |
高铁岭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A/A/0工艺+高效混凝沉淀+滤布滤池 |
300 |
600 |
|
7 |
陆溪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A/A/0工艺+高效混凝沉淀+滤布滤池 |
400 |
600 |
|
合计 |
6000 |
12600 |
||
2)、管网
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管网采用DN300~DN400HDPE管,接户管网DN200,管网总长256.06km,管网长度以实际为准。
污水管网系统技术经济指标表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管网规格 |
|||
|
小计 |
d400排污管网 |
d300排污管管 |
d200接户管 |
|||
|
HDPE管 |
HDPE管 |
HDPE管 |
||||
|
1 |
官桥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 |
m |
22310 |
17158 |
5152 |
|
|
2 |
潘家湾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 |
m |
96360 |
30580 |
49105 |
16675 |
|
3 |
簰洲湾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 |
m |
32166 |
24748 |
7418 |
|
|
4 |
渡普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 |
m |
30430 |
23403 |
7027 |
|
|
5 |
新街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 |
m |
10926 |
8384 |
2542 |
|
|
6 |
高铁岭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 |
m |
47879 |
17208 |
25220 |
5451 |
|
7 |
陆溪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 |
m |
15986 |
12294 |
3692 |
|
|
合计 |
m |
256057 |
47788 |
160312 |
47957 |
|
项目建设地点:
官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官桥镇武深高速高架桥南侧;
潘家湾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潘家湾镇102省道以东,五一劳动桥以东210米;
簰洲湾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簰洲湾镇红牌线南侧,复阳村水闸附件;
渡普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渡普镇金水河东南侧;
新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新街镇幸福路南侧,王家月二组张家村西侧;
高铁岭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高铁岭镇高竹街以北,嘉陆公路以西;
陆溪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陆溪镇吴王东路向东延伸段北侧,防汛指挥。
县污泥集中处置站位于高铁岭镇辖区。
9. 合作期限: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厂区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管网部分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10.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为一个标段。
四、项目采购需求及运作方式
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嘉鱼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下,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具备雄厚资金实力且能引进先进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市场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社会资本达成合作,签订PPP项目合同。
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补充合同,采用DBFOT模式运作。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维护,拥有项目经营权、收益权,并履行合同中的约束条款,政府方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行使监管权。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完好移交给嘉鱼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社会资本方退出。
本项目总投资为23271.9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资本金和债务资金。其中:
资本金:资本金总额为4871.99万元,占总投资比为20.93%。
(1)政府方按持股比例承担部分工程建设投资,出资金额为487.20万元,占项目资本金比例为10%。
(2)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项目资本金投资的其余部分,出资金额为4384.79万元,占项目资本金比例为90%。
债务资金:该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债务总额为18400.00万元,占总投资79.07%。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暂定为5000.00万元。
项目全部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形式。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合法性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接收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社会资本(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满足即可)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项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具备生产生活污水类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4)具有连续稳定运营2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含2年)。
3. 业绩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各类型业绩要求:
截至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社会资本至少有1个单座规模超过3000t/d的污水处理PPP项目业绩(包括BOT/TOT项目业绩,社会资本直接投资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业绩均有效)。(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
4. 资金要求
资本金要求在PPP合同签订前到位。
5. 项目经理
拟派担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二级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6. 对申请人的法律声明要求
(1)在本次磋商过程中申请人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自201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不存在由于自身任何过失或疏忽,而导致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3)有能力清偿其债务;没有处于停业清理、清算或破产状态;其资产没有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其经营活动没有被终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的对象;
(4)自201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任何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如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投资、合作、承包、融资合同而被宣告为违约、违规或违法等)而被处罚的记录存在;
(5)在已取得特许经营(含委托运营)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没有因违约造成职工上访等不稳定因素;
(6)在特许经营期内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环保指标;
(7)如有需要,社会资本方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实地考察,如拒绝考察的,视为自行放弃磋商资格,同时采购人或磋商代理机构如发现材料有虚假,经查证属实,有权取消磋商资格;
(8)本项目不恶意竞争;
申请人须对以上内容进行逐一承诺。
7. 其他
(1)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办理在项目所在地公安部门相应科室进行相关人员证件原件审查备案,并提供“原件审查合格”证明原件。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3)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办理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社会资本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段为近三年。
(4)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直接打印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5)自201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需至少提供已取得特许经营权〔含委托运营〕项目的两个不同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情况、信誉、无安全生产事故及无违法记录证明)。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多3家合格申请人入围。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采购人将仅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发售采购文件(未参加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能参与本项目后续磋商活动),采购文件发售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为准。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30日,上午9时00 分至11时 30分,下午2时00 分至5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7号5号楼三层湖北昀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3、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社会资本方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携带以下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近三年企业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原件。
(2)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附相应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附相应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执业证件、劳动合同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代理机构处进行审核。
4、实际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不含本数,下同),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修改资格预审条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本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7号5号楼3楼(湖北昀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咸宁市嘉鱼县发展大道131号
联 系 人:陈局长
联 系 电 话:1390724759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昀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7号5号楼3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27-87838678/027-87272678
2017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