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系2016年延寿县延寿镇棚户区改造路网建设项目(山河大道道路/排水工程),已由延寿县发改委以延发改字【20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寿县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贷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寿县
2.2建设规模:道路工程:全长1041.652米;雨水工程规模d500——d1800 2370米;污水工程DN400——DN500 1055米。
2.3服务周期:2017年11月1日计划开工,2018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总工期33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监理招标。
2.5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再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含项目班子成员)现场确认报名结果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小班子成员、相关业绩证明(合同,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名字)、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省有关文件规定,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寿县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寿县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76699994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嵩山路31号意龙写字楼2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82321905
2017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