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JS2017-GZ-J014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天花板维修及口部排水
(四)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技术规格、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谈判文件的购买:2017年 9月26日至2017年9月28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2017年9月30日14: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瑞金路5-8号四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谈判会,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由响应供应商从各自基本账户全额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并于谈判的前一天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结束后,如无质量问题,剩余50%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财政审计批复一次性支付工程款不计付利息。
(十)、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二)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竞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人:赣州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地址:赣州市健康路
电话: 13707076962
联系人: 罗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5-8号四楼
电话:0797-8180179
传真:0797-8180176
邮箱: 1658344245@qq.com
联系人:黄常英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城中支行
户名: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3224007229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