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第二生活污水(含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6】436号文(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现委托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民和县城东段,湟水河南岸
(2)招标内容:设计规模近期(2020年)5000m/d,远期(2030年)36800 m/d,新建DN300-DN500污水主管网14248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4190001001
标段名称:民和县第二生活污水(含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发包内容:设计规模近期(2020年)5000m/d,远期(2030年)36800 m/d,新建DN300-DN500污水主管网14248米;
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凭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6日至2017年0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8日 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06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地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299795986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
联 系 人:杨先生、贾女士
联系电话:0971-6517377
2017年0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