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三、四、八、九污水处理厂电机及减速机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四、八、九污水处理厂所需电机、减速机及原厂备件一批,金额约131万元(不含增值税价)。品牌/厂家包括诺德、ABB、SEW、浙江新夌/浙江平阳、西门子、宝尔(Bauer)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4、供货地点:成都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地址:高新区桂溪街办建设村
成都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地址:成华区跳蹬河北路
成都市第八污水处理厂地址: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十一组
成都市第九污水处理厂地址:锦江区大安桥村四组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要求:
①具有中华人民公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②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业绩要求:2014年以来,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电机或减速机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财务状况: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9室购买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2)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6日10时00分,
地点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610023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28-85320347
传真:(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66455434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610023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61896152
传真:(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446750797@qq.com
招标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