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南平市森林支队机关营区围墙工程及机关排水设施维修工程、(武夷山大队)训练大棚工程、(福安大队)训练大棚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平市森林支队,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平市森林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武夷山市、福安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南平市森林支队机关营区围墙工程长度约339.56米;排水设施约120米;(武夷山大队)训练大棚工程建筑面积约:840平方米;(福安大队)训练大棚工程建筑面积约:604平方米;约人民币30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武警南平市森林支队机关营区围墙工程及机关排水设施维修工程、(武夷山大队)训练大棚工程、(福安大队)训练大棚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2087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文件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需附上上季度(2017年第三季度)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
4.2. 招标人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 (http:// www.npggzy.gov.cn /np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或招标公告中直接获取。
4.3. 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发布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及图纸。
4.4.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4.5.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范围为10%(含)-11.99%(含)。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投标报名号+武警南平市森林支队机关营区围墙工程及机关排水设施维修工程、(武夷山大队)训练大棚工程、(福安大队)训练大棚工程(可简写)”;②或递交福建省龙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且投标单位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到位证明在开标当日日未失效的;投标人须将有效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补足差额部分;③或根据《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建筑〔2016〕3号,递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④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年10月17日15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经理)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易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平市森林支队;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167号;
电话: 18850660512
联系人:赵股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邮编:353000
电话:0599-8870666,传真:0599-8850556
联系人:陈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4091 5838 8194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商贸城七号楼二层
监督机构: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平市森林支队政治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