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登记号:BSQZFCG20170926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出口加工区雨污水及东西区雨水管道检测清淤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雨污水管道检测清淤、污水零直排检测(零直排部分需单独提供检测报告)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619571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后审)
5.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5.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
5.2.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须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4.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和在保税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2.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发售时间:2017年 9月 27 日至 2017年 10 月 11 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30-5:00。联系人:彭秀雅、孔佳钰 电话:0574-87939871
6.2.发售地点: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6.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6.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随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5.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保税区支行
银行账号:39310001040010848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13 日 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管理规定(保险保单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6884569。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3、务必在银行支付回单中注明招标项目及投标单位开户行(雨污水检测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 10 月 17 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商务大楼一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10 月 17 日09:30时在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商务大楼一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商务大楼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8686527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联系人:彭秀雅、孔佳钰
联系电话:0574-87939871
监管单位:保税区财政局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8659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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