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9/27 | ||
| 项目名称: | 汉河至松山后截污工程(勘察)二次公告 | ||
| 工程地点: | 汉河五路至松山后桥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 招标工程类型: | 其它 | 工程类别: | Ⅰ类工程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2100万元 | 工程造价: | 2100万元 |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 |
| 计划文号: | 青崂发改项[2017]250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 | 绿色通道编号: | |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沙子口街道办事处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高工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58892238 |
| 代建单位: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沙子口街道办事处 |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高工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58892238 |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康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邓工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80931621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乙级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招标内容:自汉河五路至松山后桥,沿李沙路铺设截污管道约1500米。 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相关勘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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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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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5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5家(第5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七 、评标办法 |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 1、投标人上三年度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工程。 2、单项合同金额在25万元及以上的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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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 十 、其他 |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