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澧县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2017〕1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临澧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澧县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临澧县新安镇新河村、刻木山乡枣木村
2.3 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对重度污染农田252亩、轻度污染农田1048亩采用土壤原位稳定化技术进行治理,并恢复作物种植,工程投资概算11076600.00元。
2.4 工期要求:设计期30天,施工期15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对招标项目的勘测、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 (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设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境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
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还应持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人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项目;
3.4 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土壤污染修复类项目业绩,以经监管部门备案盖章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3.5 根据高检会[2015]5号文件精神,各投标人应于2017年09月27日至2017年10月0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一律否决其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为施工企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17时。
帐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09月27日至2017年10月09日(北京时间),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泓鑫桃林商业广场)认购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2报名须知:投标人必须由拟任该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携带(1)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注册建造师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设计技术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环境专业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4)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岗证原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5)上述人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可网上查询);(6)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备案登记;(7)项目业绩原件;(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函;(9)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有)。上述人员报名和投标时需保持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以上资料(1)项除外其余须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交代理机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一致),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所属行政区域相关单位证明。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澧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临澧县安福镇
联 系 人:顾兵
电 话:138750107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朗州中路鸿正苑A栋612室
联 系 人:周宏建 曾强
电 话:0736-7326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