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二、工期要求:2018年6月30日前完工并投入运行。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投标报名人应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
2、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废气或大气污染防治)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近五年(2012-2017年)承担过200m2及以上烧结机脱硫(石灰石-石膏法工艺)总承包工程成功业绩(以验收报告为准),具有本工程总承包建设实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10月1日上午8:00-下午18: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邮件、邮寄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招标办(405室);
4、报名要求:
① 报名人员必须为报名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② 报名材料:报名函(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等相关资料;报名材料打印两份,同时加盖单位鲜章。
五、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购置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招标办(405室)。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1号
邮 编:338001
联 系 人:曾春暄
联系电话:0790-6293080 13979008032
电子信箱:13979008032@163.com
联 系 人:詹徐山 电话:13907901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