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佛山市恒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项目。
2、公开竞争性谈判内容:除发包人内部使用外的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系统产出的所有脱硫石膏(预计约5万吨/年)。
3、项目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临江工业城恒益电厂内。
4、承包期限:2年(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合同每年一签。
5、响应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2)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或以上脱硫石膏采购或销售的业绩(以采购或销售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限制行为能力或丧失法人资格之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6、领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7、领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佛山市季华东路丽日广场2座1309室建东监理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响应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8、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拒收。响应文件一经送达,不得撤回。
10、响应人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响应人在响应文件应予以注明。
11、 响应人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季华东路丽日广场2座1309室建东监理公司。
12、响应人响应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联合响应,响应人与响应人为准备和进行响应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3、公开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址: 2017年10月18日上午9:30时开始,佛山市季华东路丽日广场2座1309室建东监理公司。
14、本项目设有标底,标底在开标前不公布。
15、公开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于投标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以电汇方式存入发包人指定的账户,其账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要求)。
发包人:佛山市恒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帮芳
联系电话:0757-8765553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0757-83132793
联系地址:佛山市季华东路丽日广场2座1309室建东监理公司
邮编:52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