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恒远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临政采办执[2017]358号;
采购文件编号:NZX-2017-035-SG;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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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预算最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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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恒远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2700万元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4)必须出具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已中标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6)主要负责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到内蒙古正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正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到内蒙古正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提供原件且原件不予退还)、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考核证。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报名事宜,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协议书。
注明:
①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②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的可不提供原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4日上午9:30时
投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川大道四季花城二区B5号楼(宜家地产入口)11楼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川大道四季花城二区B5号楼(宜家地产入口)11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吕晓明
联系电话:18647880822
招标代理:内蒙古正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龙生
联系电话:15904786471
监管部门:临河区财政局采购管理办
联系电话:0478-8761687
七、投标保证金
收款方名称:内蒙古正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方账号:8512301220000000016376
开户行名称:巴彦淖尔市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曙光支行
开户行行号:402207000010
备注: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内蒙古正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