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9月27日,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文《关于招标文件资信标暂停设置企业信誉分的通知》:因“信用浙江”官网查询原因,决定在招标文件资信标中暂停设置企业信誉分。
所以对嵊州市石璜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石璜镇会稽路(王仪堂至罗松)路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信标打分中的“企业信誉分”进行取消,同步的资信标总分从“15分”改为“14分”,分值构成总分从“100分”改为“99分”。
2.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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