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代码: | 011304292017092801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数量: | 1 |
| 项目名称: | 邯郸市永年区污水处理厂主城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邯邢路(洺河南路-健康街)污水管道工程 | ||||
| 项目联系人: | 张鑫 | 联系方式: | 18803306900 | 代理机构: | 邯郸市诚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办法 | ||||
采购人地址 :永年区新洺北街15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莫春峰 1393208650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新兴大街228建业小区30-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鑫18803306900
采购预算金额:4453434.92
采购用途 : 邯郸市永年区污水处理厂主城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邯邢路(洺河南路-健康街)污水管道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实施地点 :永年区主城区,西至邯邢路、东至中华大街、北至洺河南路、南至曲梁大街。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单位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且具有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6、技术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提供本企业2017年1月-2017年8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9、提供近三个月社保交费证明,包括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 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严禁分包转包。 12、投标单位有不良信誉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13、开标时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间的期限为10年(成立期限不足10年的,按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查询),开具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否则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区(邯郸市永年区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9-2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0-10
时刻说明: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3:30-16:3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货时间:预计工期:12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0-5900569
受理质疑电话:0310-5900569
备注: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社保交纳证明;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本人社保交纳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开户许可证。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且具有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7、技术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提供本企业2017年1月-2017年8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10、提供近三个月社保交费证明。(其中必须包含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附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申报表和税务部门扣缴证明)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信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邯邢路(洺河南路-健康街)污水管道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