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磁灶镇官田村、坝头村、瑶琼村及湖头村污水管道工程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晋江市磁灶镇官田村、坝头村、瑶琼村及湖头村;
2.2 建设规模:总造价约为1545万元;最大排水管径为DN30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晋江市磁灶镇官田村、坝头村、瑶琼村及湖头村污水管道工程造价约1545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管道、砼路面破除及修复等,污水管最大管径为300mm,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监理服务期限: 自工程施工准备期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根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诚信红黑榜制度的通知》(晋建综[2015]26号文)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榜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市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3 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的;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五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本工程要求的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无竣工验收日期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中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日期有多个日期的以业主和监理单位中最后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是指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价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污水管道工程。
③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投标时必须同时完整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涉及总监业绩应体现总监姓名。
其中: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中均未能体现业绩特征证明要求的,其业绩无效。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的,则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无效。
3.6 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随机选取确定中标人的预选队伍,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选取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9日至 2017 年10月10日自行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东海大街马可波罗豪园A幢301室)购买招标文件及获取工程交易登记卡回执单,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需盖章公章):
(1)《晋江市村级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报名表》(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肆仟伍佰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在2017年10月16日15 时 00 分时前以现金提交(未中标人开标结束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随带本人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工程监理费率为1.5%。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地址: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邮编: 362200 ;
电话:0595-85815650 ;
联系人:吴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东海大街马可波罗豪园A幢301,邮编:362000
电话:0595-28877699 /15905031008,传真: 0595-28877699
联系人: 小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