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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豪德广场北外侧箱涵及豪德大道雨污水管线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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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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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江西
有效期至: 2017-09-30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7-09-28 17:24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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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乐安豪德广场北外侧箱涵及豪德大道雨污水管线新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乐府办抄【2017】846号)文件精神,由乐安县人民政府经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乐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乐安豪德广场北外侧箱涵新建工程位于豪德广场北外侧,拟对接国道G238K310+363处盖板函,沿原有天然水沟建设一道排洪箱涵,长约632米,用于排泄林业棚户区、斜元移民新村方向的水流,为引导荷元村方向的水流进入统一的排水系统,需另设置一座支向长约30米的箱涵和一座支向长约15米的圆管函。乐安豪德大道雨污水管线工程为豪德大道建成路段(约540m)在两侧非机动车道下设置雨污水管道等市政管道设施。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200万元。
2.2技术标准
本工程主要技术标准:1、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城-A级);2、环境类别:I类;3、设计安全等级:二级。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24个月 ;
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工期1个月(含施工图审查、修改),施工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年10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本次招标范围为:
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
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本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豪德广场北外侧箱涵工程;
(2)豪德广场豪德大道雨污水管线工程。
施工 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等工作,主要包括:
(1)豪德广场北外侧箱涵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
(2)豪德广场豪德大道雨污水管线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
2.4.2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第一标段。主要工程量详见附件1。附件1-6.zip
文件类型: .zip 0c385e5184796e5f940d2fa85501e62c.zip (19.01 KB)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资质,满足相应业绩、人员和信誉要求,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5。
截至2017年9月17日24时00分,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系统”)最新发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一类)、公路设计企业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以等级低值取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2017年9月17日24时00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资格应满足附件2-5。
联合体应当在报名前组成,报名后不得进行调整或更换。报名时由牵头人负责并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协议书格式见附件6),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农业厅三栋四楼 )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书(含设计、施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彩色影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携带联合体成员各方法人营业执照、各方单位资质证书(含施工、设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证件的彩色影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安县乐安大道131-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乐安县乐安大道
邮编:344300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794-6592326
传真:0794-65923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农业厅三栋四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7707083101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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