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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河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太阳谷水系河段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柳叶湖郑家河村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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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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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湖南
有效期至: 2017-09-30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7-09-28 16:58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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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山河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太阳谷水系河段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柳叶湖郑家河村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由 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以常柳经发(2016)30号文 批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配套及单位自筹 ,已落实,招标人为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柳叶湖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花山河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太阳谷水系河段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柳叶湖郑家河村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
2.2建设地点: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镇郑家河村  ;
2.3建设内容: 柳叶湖郑家河村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
2.5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含设计);
2.6质量要求:建设50t/d、100t/d、150t/d、200t/d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各一座(PE—固定床生物膜处理设备)及配套工程;设计出水水质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运行费用≦0.2元/t;免费维护3年;通过环保相关部门验收;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8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项目;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需为施工单位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继承主体尚有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
(4)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 28日~2017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5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4.3报名证件及资料: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1、公告期内的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拟任技术负责人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拟任设计负责人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8、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
9、提供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在本单位近半年连续6个月(2017年3月-2017年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10、现场踏勘证明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2 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在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10 月18日17:00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银行账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遇有错漏,以银行信函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20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三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柳叶湖分局
地    址:柳叶湖管委会
联 系 人: 周应旺
联系电话:133373600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湖汽车站洪江路42号
联   系   人:李云  徐欢
电        话:0736-726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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