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ZQCG-2017FH-074
2.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荆州区重要河湖、水库纳污能力核定报告编制
2.2.最高限价:30 万元
3.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3.具有省级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提供针对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回单);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或已期限届满的声明函。
4.获取询价文件:
4.1.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荆州区政府采购中心(荆州市学苑路69号荆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报名(节假日除外)。
4.2报名者须携带第3条的3.2-3.5所述内容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提供原件核对,法人携带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3.获取文件费用:贰佰元整。
5、递交投标保证金方式
5.1. 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
5.2. 递交方式及金额:
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不接受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现钞交纳及支票等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不支持同城转账,须注明项目名称)。
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帐户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荆州区重要河湖、水库纳污能力核定报告编制项目第二次
保证金账号:132 1001 2010 0010 285
保证金金额:3000元
账户名称: 荆州市荆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荆州城南支行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收款将以投标人办理企业注册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企业注册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荆州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6.联系事项:
采购人:荆州市荆州区水政监察大队
联系人:李锋 电 话:138722906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经理 电 话:15342982909
2017年9月2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