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昌宁县橄榄河流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整治河段周边农田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估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昌宁县环境保护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昌宁县橄榄河流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整治河段周边农田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估
2.2 采购范围: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3 采购预算:一标段:523000.00元。昌宁县橄榄河流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整治河段周边农田土壤环境样品检测及分析。
二标段:350000.00元。昌宁县橄榄河流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整治河段周边农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及评估报告。
2.4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供应商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①. 投标申请书;
②. 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④.提供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
⑤.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一标段:需具备省级及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⑦.二标段:需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
⑧.法人身份证明;
⑨.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⑩. 委托人身份证明(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3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云舒居旁报名。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2竞争性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昌宁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保山市昌宁县滨河东路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911900840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人:李先生、范先生 电子邮件:cndszb@163.com
联系电话:0875-7133604、13577563389、13987595767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人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7000.00元(柒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昌宁县支行营业室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开户账号:24129601040011000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13577536835
联系人:李女士
九、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 0875-713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