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3688263905)
2、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4楼,城北汽车客运站附近区文化馆处,联系人:向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826——2160795)
3、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合称
4、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英雄村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5、采购项目编号:广区采GQC【2017】115号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采购最高控制价:34.18万元
二、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上海浩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简介:采购项目(详情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及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请于2017年9月2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10月10日17时00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五、单一来源保证金
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人民币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7时00分,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缴纳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无效。必须以公司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不换取收据。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模块中查看。注意:1、投标人在缴纳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2、相关项目保证金虚拟子账户信息,只有通过“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报名后,才能进行查看),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及开标
1、投标起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14:30时至2017年10月 日15:00时止。
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15: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