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丹阳经济开发区齐梁路延伸段道路、排水工程已经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丹阳普惠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2.工程规模:南起通港公路—北至谈家村,工程桩号为K0+000——K0+1326,全长1.326km。本路段主线设计车速40(20)km/h,道路横断面为(1):K0——K0+592.662:车道12m, 路面结构采用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为4cmAC-13改性沥青砼+粘层油+6cmAC-20沥青砼+1cm沥青下封+36cm水泥稳定碎石(水泥5%,分两层)+20cm10%石灰土;路基结构为60cm6%石灰土+20cm6%灰土处理。(2) K0+592.662——K0+1232:车道8.0m, 路面结构采用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为4cmAC-13改性沥青砼+粘层油+6cmAC-20沥青砼+1cm沥青下封+36cm水泥稳定碎石(水泥5%,分两层)+20cm10%石灰土;路基结构为40cm6%石灰土+20cm6%灰土处理。(3)K0+1232——K0+1326:车道4.0m, 路面结构采用水泥砼路面:路面结构为22cmC30混凝土+35cm水泥稳定碎石+20cm8%石灰土;雨水主干管:DN8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平口)177米; DN6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承插口)566米。污水主干管:DN600地埋防腐钢制排污管137米,DN400地埋防腐钢制排污管320米;DN800顶进法施工三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745米。钢筋砼接收井4座、工作井3座。桥梁工程:桥梁横断面:1米(人行道)+8米(车行道)+1米(人行道)=10米(全宽);跨径8+13+8=29米,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板梁,桥墩(台)采用桩柱式。
3.工程发包价:12044038.80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10月20日-2018年1月20日;工期90日历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土方、管网、道路、照明及桥梁(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承担过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同一工程内容须包含道路、管网及桥梁)。
(说明:类似工程有效期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且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须以提供的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准,缺一无效。如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不能在以上原件扫描件中体现的,须提供该项目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⑻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非首次执业)在其执业范围内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提交距离本次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最接近的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办理变更手续的,须递交对此变更有行业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依法变更备案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六、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七、本工程预算额:13843988.99元,本工程预算下浮比率: 13%,下浮后发包价格:12044038.80元。
八、根据苏建招【2016】260号文规定,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招标人可以根据评标办法,选择适合的入围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本工程招标人选择采取抽签入围法,即: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小于等于20家时,则全部投标单位参与后续评标程序;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20家投标单位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说明: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根据镇政建〔2017〕90号规定未提供镇江属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未提供在镇江属地缴纳的在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原件(扫描件)(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4)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⑹诚信承诺书原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加盖公章。
九、定标方式:本工程采用现场“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以下所有程序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2.按递交投标文件签到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注: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执行
十、本次工程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十一、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于2017年 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本工程截标、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13:30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32室(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咨询电话:0511-85221021 88968012 18652861188。CA办理完成后,至丹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信息科办理CA激活入库。
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⑵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操作手册]中的[建设工程新版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