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工程概况:
排水渠盖板383.6平方米,安装DN300管300米,DN400管60米,雨水井14座,700检查井4座,1500检查井1座。工程招标上限价约为32.41万元。
二、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土石方工程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9月29日的工作时间内,在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一楼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地址:鹤山市址山镇教育路1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上午10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法:
联系人:林生 联系电话:13422551897
鹤山市址山镇新莲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