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实施机构
方正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方正县水务局 (采购人)为方正县方正镇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依据方正县人民政府(方政函【2017】43号)的批复采取公开招标采购社会资本方,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方正县方正镇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工程PPP项目
项目实施机构:方正县水务局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方正县方正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具体如下:
排水管线22481m,一号泵站位于方正线中央大街北侧,与天池狗肉城隔街相对,设计流量500m3/d;二号泵站位于方正线中央大街北侧,方正县职教中心东侧,设计流量800m3/d。
投资规模:排水管网工程投资3300.29万元。
合作期: 30年(建设期1年、正式运营期29年)。
建设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股权比例:项目资本金30%(其中政府占股40%,社会资本占股60%)。
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运营方式:BOT,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时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资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营业执照已三证合一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3.2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本项目融资合法有效金融机构授信证明,且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最近连续三年(2014-2016年)每年均为盈利(近3年财务报表净利润为正),最新一期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度或2016年度)中企业净资产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资产总额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
3.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5 资格预审申请人过去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招标或从业(申请人承诺函);
3.7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证明截图。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开标前三年至开标)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相同类别工程的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开标前一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因欠薪情况严重被招投标监管部门、劳动监察或行业主管等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携带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到采购人处(地点:方正县方正镇中央大街136号 )领取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10其他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须按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本级政府采购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采【2015】1号)的要求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最多不得超过2家(以申请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请于 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申请人承诺函、签订的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04室 现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方正县水务局
联 系 人:王家庆
联系电话:0451-57112867
地 址:方正县方正镇中央大街136号
2、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招标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
联 系 人:张永强
联系电话:0451-82312345
传 真:0451-82312345
电子邮件:guoxinppp@163.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方正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451-57122244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17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