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阳县污水处理厂排放口至扬水站段改道工程 已由 高阳县发展改革局 以 高阳发改投资[2017]25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高阳县污水处理厂排放口(高任路北侧)至扬水站,铺设DN2000污水管网1600米,建设污水检查井32个。合同估算价约5343419.45元,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0 月 20 日 时 09时30 分,地点为 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阳县佟麟阁大街5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