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海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已由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唐发改环资核字【2012】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唐海县污水处理厂院内。
2.2 建设规模:厂区内设有水泥混凝土路面,宽6.0m及4.0m,转弯半径9.0m;绿地总面积为8895.5㎡。
2.3 合同估算价:304765418元。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包括: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法人授权委托书;⑤授权代理人身份证;⑥投标人出具的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原件(盖公章,内容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名单、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公司单位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名单),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到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第二交易厅(301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市曹妃甸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大街27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15-87287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 编:050051
联 系 人:邢俸永
电 话:0315-5039616、15131608826
传 真:0315-5391130
电子邮件:hxzb031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