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工程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DFHTC--201609010号
三、采购内容:本次分1个标包,预算价为20万元,面积约12100平方米,工期 20天。
招标内容:审判法庭装修工程设计。
3.1室内装修(颜色符合法院形象识别标识);
3.2外立面装修工程(与门卫房、围墙风格统一,颜色符合法院形象识别标识);
3.3新建门卫房、围墙(围墙为通透式);
3.4强电系统;
3.5给排水系统;
3.6空调通风系统;
3.7消防系统(符合消防验收要求);
3.8泛光照明系统;
3.9开庭室装修;
3.10会议室。
供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3.项目设计团队要求: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装饰设计师资格,必须由给排水、电气、暖通工程师担任项目相应专业负责人。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近两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项建筑类项目设计业绩。
5.供应商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请于2017年 10 月 9 日至2017年 10 月 13 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原件)以及公告中第四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至4内容资料原件,至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点:襄城区檀溪路檀溪新居五号楼一单元301室)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一套。
六、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磋商地点:竞争磋商时间:2017年 10月 19 日,上午9时30分,地址: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点:襄城区檀溪路檀溪新居五号楼一单元301室)。
采 购 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追日路
联 系 人:刘安阳
电 话:1897229288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城区檀溪路檀溪新居五号楼一单元301室
邮 编:441021
联 系 人:徐刘菁菁
电 话:18271269606
2017年10 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