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城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7年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南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发改农经字[2017]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城县农业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财政统筹资金及贷款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1370万元(工程施工承包工程预算费以县重点办审核后的施工预算总造价为准,设计费按城高标办纪字【2017】1号文《关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会议纪要》的约定执行)。总建设面积为3.79万亩。包括(1)土地平整工程;(2)灌溉与排水工程;(3)田间道路;(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5)农田输配电工程;(6)江西省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内容。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招标时暂定计划,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及实际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勘测、设计为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产品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计划工期:(1)设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报批稿要求在初步设计审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设批复后10天内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
(2)施工周期:5个月内完成本工程并送达到验收合格,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
②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业绩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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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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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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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其它要求: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中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只接受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 2017年 09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在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czt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收取资料费8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时交纳(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 月 24 日 9:30 时整,地点为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城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