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象山县鹤浦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集镇建设)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规划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规划用地面积为195公顷。规划对鹤浦镇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乡容镇貌方面进行整治提升。具体包括:环境设施整治、市政综合管线整治、道路交通整治、交通照明整治、工业仓储空间整治、商业设施整治、街道界面控制指引、重要街区详细设计。规划突出特色性、实施性、管理性。与规划期末将鹤浦镇打造为海滨旅游度假风情小镇。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鹤浦镇大部分村庄规划及片区规划;为保证规划一致性,特委托该公司进行编制。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上海唯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五、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名单:无
六、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09日至2017年10月16日。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七、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浦镇
联系人及电话:赖哲,13736077845
监管部门: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丹城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赛珍65750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