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湖环境提升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3984.4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西湖公园内道路、广场、构筑物及绿化等工程全过程监理,具体以现场情况为准,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2.5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60日历天(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绿化养护期为12个月,自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算起;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及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5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39.647万元,投标时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暂按下列金额计取:3984.42万元(计费额包含养护费)。待中标后,其施工监理服务费以所监理工程范围的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规定最终程序审定后的工程结算价款为计费额(监理服务期未延续到养护期的,其施工监理服务费应扣除养护期的监理费,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按上述计算方法进行相应调整。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须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2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或银行保函形式。
4.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700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70号;
邮政编码: 350001 ;电话:0591- 83727562;
联系人: 江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3190068 ;传真: 0591-83190067 ;联系人: 林工 。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