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项目建设中心就“茅箭区污水管网建设及维修工程”公开遴选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已进入十堰市茅箭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公司备案登记库的代理机构。
二、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茅箭区污水管网建设及维修工程
2、招标单位:茅箭区市政项目建设中心
3、工程预算:约300万元
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编制工程预算书)、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编制公开招标文件工作必须在项目单位提供资料后3天内完成。
四、招标代理费标准
代理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代理费由招标单位支付。
五、报名条件及须提交的材料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3、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候选资格。
六、遴选方法及要求
1、在符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中,选取报价最低者为“茅箭区污水管网建设及维修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2、本次确定的招标代理单位应在确定招标资格3天内与主办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违约者视为自动弃权。
3、中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30分。
2、报名地点:茅箭区市政项目建设中心(北京南路15号)
3、联系人:梁先生 13872777869
茅箭区市政项目建设中心
2017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