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 玉财采监备[2017313]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委托本级集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审查标准、方法
4、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4.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2财务要求4.2.1申请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要求2016年度净资产不低于 100000 万元人民币,负债率不高于85%。(以审计报告为准);4.2.2申请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均以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4.2.3申请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的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 100000 万元人民币。4.3信誉要求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4.3.1项目发生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3.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银行、税务和工商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不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出具企业声明。4.4其他要求4.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申请人可仅提供营业执照);4.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4.4.3玉环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4.4.4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和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建筑业市场;4.4.5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股权比例不低于20%;(2)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第4.2.3项要求;(3)联合体中仅允许一家联合体成员负责工程总承包,该成员须同时满足4.1.2和4.4.4项要求;(4)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相互关系、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包括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表格。
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时间、地址及方式等
1、时间:2017-10-11至2017-10-1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北京时间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北京时间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2、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23层 浙江中网银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意向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六.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时间
申请提交时间:2017-10-31 08:30:00 至2017-10-31 09:30:00
上午:
下午:-
七.资格证明文件提交地址
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2楼评标室(二)
八.资格审查时间:2017-10-31 09:30:00
九.资格审查地址: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
十.其他事项:
1、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意向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
2、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资格预审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9.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竞争的,应以银行电汇、网银方式等方式交纳 500 万元人民币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选(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 4000 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采购人认可的金融机构所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9.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网银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扬
联系电话:15356812705
传真: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国际4号楼23楼
2、采购人名称: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联系人:翁科长
联系电话:0576-87238121
传真:
地址:玉环市珠港镇城关长康路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谢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185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