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安塞区黄土高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康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塞财发(2017)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市安塞区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资金来源为中省市区投资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九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延安市安塞区康河。
2.2工程规模:治理面积64.11平方千米,其中水土流失面积51.27平方千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梯田改造77.05公顷,新修田间道路以及生产路13.千米,新建机井34眼,林草植被恢复与林草改良3067公顷,新建和加固淤地坝各2座;综合治理河道8.61千米,溢流堰、液压坝各1座。
2.3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涉及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项目总投资额:11975.5万元 。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施工十个标段,监理二个标段,分别为:
施工Ⅰ标段为农田建设工程;施工Ⅱ标段为淤地坝工程:施工Ⅲ标段为道路工程;施工Ⅳ标段为罗居林业作业区;施工Ⅴ标段为李圪堵坡林业1作业区;施工Ⅵ标段为李圪堵坡林业2作业区;施工Ⅶ标段为段先则林业作业区;施工Ⅷ标段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Ⅸ标段为段先则灌溉工程;施工Ⅹ标段为李圪堵坡灌溉工程。
监理Ⅰ标段:水保工程施工监理(工程施工Ⅰ标、Ⅱ标、Ⅲ标、Ⅳ标、Ⅴ标、Ⅵ标、Ⅶ标全部内容)。
监理Ⅱ标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施工Ⅷ标、Ⅸ标、Ⅹ标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Ⅰ标、Ⅱ标、Ⅳ标、Ⅴ标、Ⅵ标、Ⅶ标、Ⅷ标、Ⅸ标、Ⅹ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Ⅲ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施工Ⅰ标、Ⅱ标、Ⅳ标、Ⅴ标、Ⅵ标、Ⅶ标、Ⅷ标、Ⅸ标、Ⅹ标段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Ⅲ标段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市政专业二级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Ⅰ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Ⅱ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外省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陕西九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延安市友泰大厦2105室)施工标项: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年检报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2014-2016每年度一份,共三份)、企业近三年(2014-2016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份及以上、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监理标项: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年检报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及身份证、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2014-2016每年度一份,共三份)、企业近三年(2014-2016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份及以上、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投标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4份并加盖公章)。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为延安市友泰大厦2105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市安塞区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九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186911688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