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恩施市六角亭和小渡船辖区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HHF-ESZB-17042
三、招标内容:智能垃圾袋发放机、智能分类箱/感应分类箱、智能分类回收箱,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和要求》。
四、项目预算:总预算约54.0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近两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24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①投标企业必须承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www.gsxt.gov.cn查询);③未被列入“招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网站www.hbcxpt.cn查询)承诺函原件以及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中午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招标文件出售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恩施市大桥路71号
联 系 人:孟主任
电 话:18971886762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18-8986576
联 系 人:张俊
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