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中心城区排水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一期)招标作如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P19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1.1.3基本资料:(5)《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修改为:(5)《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带信用中国水印的信用报告(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P54页“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基本资料”:
《信用中国》网站的网页截图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修改为: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带信用中国水印的信用报告(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招标文件P80页“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基本资料目录:三、《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修改为:三、《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带信用中国水印的信用报告(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注:1、因本澄清修改说明文件的内容对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无影响,故具体开标及其它议程时间不变。
2、原招标文件及招标信息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单位盖章):中山市市政维护管理处
招标代理单位(单位盖章):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