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芦淞区枫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工程设备
2、采购计划编号:JYTP-ZZ171036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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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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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芦淞区枫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工程设备 |
1 |
批 |
177489.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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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 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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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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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芦淞区枫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工程设备 |
采购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1.成交单位负责产品到安装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单位负责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及检测工作,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为专业技术人员,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成交单位负责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所有人员的安全保障,确保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3.成交单位负责产品安装完成后与相关部门协调验收工作,提供正式的货物验收、检测等相关报告、证明文件。相关一切费用均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售后服务: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一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单位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
1.本项目工期要求:正式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完成验收。 2.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3.付款方式: (1)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付清; (2)付款均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单位开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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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 |
是( √ ) |
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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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
否(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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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可不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可不提供)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1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08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芦淞区枫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何海清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湘江村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08室
联 系 人: 韩晓波 王腊春
联系电话:0731-22509522、22509523
传 真:0731-22509538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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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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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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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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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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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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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提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