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大连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度平面媒体宣传项目
3、采购内容:在大连市全媒体加大环保新闻宣传与信息公开力度。
(1)开辟特色环保专栏,围绕我市环保中心工作,开展专题报道。对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决策和政策等进行公告及专业解读,对我市环保中心工作开展深入解读,宣传报道我市各项环保举措,并从市民角度深入解读;
(2)加大环保信息公开力度,发布工作进度,曝光违法行为。设环保督查曝光台,曝光违法企业名单,公示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
(3)开设环境新闻周刊,结合大连读者群特点,以数字解读的方式深探目前大连的环保治理现状,充分发挥宣教先行、舆论监督作用,提高市民环境素养,推动绿色生活、绿色生产。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1、开辟特色专栏,围绕我市环保中心工作,开展专题报道。
2、加大公开力度,发布工作进度,曝光违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宣教先行、舆论监督作用,提高市民环境素养,推动绿色生活、绿色生产。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7年8月30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并在第一次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7日止,只有大连报业集团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又将报名截止时间延长到2017年9月14日止,截止2017年9月20日开标时止,仍只有大连报业集团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合理,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的设置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
本项目属于《大连市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项的情形,为保证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没有供应商质疑的说明材料:
详见附件。
六、评标委员会或3名以上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大连报业集团,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春海街75-4号
八、公示期限:
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1日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大连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1号
联系人:赵丽丽
电话:0411- 82728279
2、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芳泽园20-4号
联系人:孙扬
电话:0411-86732668-803
3、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地址:大连市财政局816室
联系电话:82569816
传真号码:82646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