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泌政采【2017】088号。
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3投标人须为从事有垃圾发电开发事宜的中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或从事有垃圾发电开发事宜的主板上市民营企业。
3.4投标人须具有在城市垃圾处理与运营管理领域具有突出的投资运营业绩,在国内至少有一个已建成运营的日处理量不低于6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方式为机械炉排炉工艺或热解气化工艺,投标人全资或持股比例≥51%的控股公司业绩可视为投标人业绩(需提供建成项目的营业执照原件、项目并网供电合同原件或公司全资或持股比例≥51%的有效证件)。
3.5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记录,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合同违约事件,自行承诺。
3.7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人保证投标书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中标资格,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3.8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加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如遇特殊原因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不能查询的,可持有效证明到泌阳县检察院查询)。
以上3.2-3.8项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开标日资格审查时必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与投标文件内,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4.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到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8:00以后,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5.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
6.投标保证金:80万元。
投标保证金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下面账户,投标前持银行转账凭证到泌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换取到账凭证作为本次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泌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户:5023 2001 0000 0005 4
子账户:0039(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0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月20日上午10:00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开始,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方联系人:邱主任 联系电话:03967997589
11.监督部门:
泌阳县检察院
泌阳县发改委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