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10辆电动垃圾转运车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BCGP-2017-109
3.首次公告日期:2017-10-26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将招标文件中的“天津市北辰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电动垃圾收运车采购”更正为“天津市天津市北辰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10辆电动垃圾转运车采购”
2.更正日期:2017-10-26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吕晶晶
2.联系电话:022-86949308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延吉道
3.采购人联系人:马吉龙
4.采购人联系电话:13920200992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1709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6949308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40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czczx@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辰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302035109300335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北辰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或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北辰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和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