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东营区新区二号楼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8954660871
二、政府采购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沂河路603号(东营东城海通商务中心一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36663
三、采购项目名称:市政雨污泵站异味综合治理工程设备政府采购项目(DYQCG2017-218#)
四、供货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指定地点。
五、供货时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良好的使用状态。
六、验收标准:
1、第一阶段,设备到货验收
所供设备全部到齐后,由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设备的品牌、配置、主要技术指标等进行核实、鉴定,逐项检查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要求是否相符。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2、第二阶段,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运行一个月后由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整个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售后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3、第三阶段,保修期验收
设备自供货验收之日起满两年后,由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整个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售后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以上述三个阶段验收全部合格为准,若其中一个阶段验收不合格,视为全部验收不合格。
4、项目成果验收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恶臭气体经除臭工艺系统设备处理后,尾气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的九种恶臭物的厂界浓度限值的二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二级标准。其中主要指标见下表:
GB18918-2002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浓度(mg/m3)表
|
指标 |
氨 |
硫化氢 |
臭气浓度(无量纲) |
甲烷(体积%) |
|
进气 |
≤5.0 |
≤30~50 |
≤5000~8000 |
≤1.5 |
|
出气 |
≤1.5 |
≤0.06 |
20 |
≤1.0 |
除臭设备在任何季节、任何气候条件下须都能满足除臭处理效果和要求。
七、公示期限: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0月31日
八、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请各潜在供应商对技术参数是否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所有意见应于2017年10月31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派专人交至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东营市东城沂河路603号(东营东城海通商务中心一楼),同时将Word格式的电子版意见和建议发至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地址:huabiao0546@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本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发 布 人: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