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南丰镇招投标中心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南丰镇民乐村、建农村、永丰村、东联村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2) 工程规模:民乐村疏浚河道长约6.63公里,土方约52900立方;
建农村疏浚河道长约3.6公里,土方约16600立方;
永丰村疏浚河道长约7.5公里,土方约53100立方;
东联村疏浚河道长约1.91公里,土方约9550立方;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2月28日 招标工期:105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
Ⅰ标段:民乐村、建农村村组河道疏浚
Ⅱ标段:永丰村、东联村村组河道疏浚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2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在二个标段排名均为第一,则按大标优先的原则,推荐为大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标段Ⅱ上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标段大小顺序按照标段土方量由高到低排列:Ⅰ标段、Ⅱ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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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土方(万方)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企业业绩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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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南丰镇民乐村、建农村、永丰村、东联村2018年村组河道疏浚整治工程-Ⅰ标 |
6.95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河道疏浚清淤施工能力的企业或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
近两年承包施工过农村河道疏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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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南丰镇民乐村、建农村、永丰村、东联村2018年村组河道疏浚整治工程-Ⅱ标 |
6.265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河道疏浚清淤施工能力的企业或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
近两年承包施工过农村河道疏浚工程 |
5、投标人资格预审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资格预审时下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备核)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要求见上表,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h、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投标人必须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张预办[2012]13号文)的规定,提供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或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报名经办人,查询有效时间为公告报名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请申请人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南丰镇招投标中心【新丰路与新民路路口(新丰社区二楼)招投标中心办公室】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
7、其他:报名预审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经办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附有法人委托书)。报名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1)本人身份证;2)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8、招标人:南丰镇民乐村民委员会、建农村民委员会、永丰村民委员会、东联村民委员会
建设单位地址:南丰镇民乐村、建农村、永丰村、东联村
联系人:龚亚彬/季冰 电话(传真):0512-5861398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
南丰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