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受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经师发改【2017】36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二、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工程(二期)建设规模为10000m3/d,二道湖工业园区污水厂出水作为中水回用,回用至园区绿化用水及园区各工业厂区内原材料冲洗及除尘使用,以负担处理厂域内的中水回用要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本次招标的工程采用设计、采购(即设施、设备采购)、施工、试运行总承包方式实施,由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红线图、进出水位置、测绘文件、地勘报告等资料完成从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及安装、设备采购及安装到通水试运行全过程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在竣工试运行期结束后将满足要求的污水处理工程移交招标人
建设地点: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建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市政、土建施工,设备单机及联动调试、试运行、操作人员培训、环保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其他服务。
工程设计工作的内容: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工艺、消防、防雷、绿化、自控仪表、厂区给排水、道路、消防、建筑单体及厂区智能化等专业。
采购、施工工作的内容:中标人负责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工作及设施、设备的采购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程及工作内容: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其征地红线内配套工程的工艺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及自控设备等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其征地红线内配套工程的土建工程、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防雷、消防、厂区土方及其他公用工程施工。
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及有关服务:包括通水试运行达标,稳定连续运行一年。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进疆企业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4、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施工业绩;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市政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且不能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8、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记录;
9、其他要求: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总承包能力。
四、联合体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必须明确指定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的牵头人;
3、每个联合体其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必须均为独立法人;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9:30至2017年10月31日下午20:00(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提供的项目相关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所报项目相关负责人一致(注:外地进疆企业提供的项目相关负责人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中项目相关负责人)。
注:首次在此网站上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须先办理以下前期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1、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进行注册;
2、购买CA锁,安装驱动后,填好单位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提交备案;
3、备案材料在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
六、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办理(开标时必查件)。
七、拟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7年11月1日上午9:30至2017年11月5日20: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后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TPFront/)自行下载。
八、招标文件费:15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九、拟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1日上午10:30时
十、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
十一、招标人: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超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报名联系人:李婧 电话:0902-2500627
电子邮箱:451279509@qq.com
地 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瑞金路1号(红瑞超市二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